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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还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无锡招标

关 键 词:隧道

2023年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江阴靖 正文内容

2023年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还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还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JJSD-HJ31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还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建许字〔2022〕00005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江阴第二过江通道)是《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中批复的江苏省41条过江通道之一,是高速公路S90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江阴靖江长江隧道的设计方案,工程过江段采用隧道形式穿越长江,两侧引线采用路基、桥梁形式。在江阴侧,隧道下穿滨江路、通富路后折向西,沿江阴西外环路(G346)敷设,在五星路北侧工程由隧转桥,并以桥梁形式上跨五星路、人民路直至芙蓉大道。工程在江阴侧设置互通两处,分别为滨江路处江阴西互通、人民路处青山互通。
由于高速公路主线桥墩及互通的出入口匝道布置于西外环路(G346),西外环路地面道路需要重新布置,加上管线、桥梁基础施工开挖的影响,需要对西外环路(G346)进行改建。
2.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滨江路交叉口,沿现状346国道(西外环路)老路线位改建,沿线分别与通富路、五星路、人民路、青山路、毗陵路交叉,止于芙蓉大道交叉口,路线全长3.453公里。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主路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国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JJSD-HJ31标段,招标内容为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还建项目)范围内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隔离护栏、波形梁护栏、钢制防撞护栏)、警示桩、限高架、防撞桶、轮廓标、百米碑、里程碑、公路界碑、灯箱款候车亭等的施工。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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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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