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2023年华能福建公司2024液氨规模化招标
2023年华能福建公司2024液氨规 正文内容
2023年华能福建公司2024液氨规模化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2024液氨规模化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
2.2规模: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为4×350MW燃煤发电机组、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交货期: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计划供货期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执行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供货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到招标方供货订单后根据现场需求时间到货(原则上提前2天通知),投标方需全力配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若中标,分别与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实际结算按招标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大,结算单价将依据投标单价与卓创咨询合成氨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执行,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不保证足额兑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条款。
(1)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框架协议采购液氨规格为一等品(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及水分≤0.2%)、预估采购总量为3900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预计供货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执行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采购液氨规格为一等品(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及水分≤0.2%)、预估采购总量为2700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预计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12月31日,具体执行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若因市场上火电用煤煤质变化、电网负荷偏离计划、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液氨用量超出或低于预估量,投标方应无条件满足招标方需求,保证液氨供应。当框架协议实际用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或合同执行金额达到暂估合同金额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决定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必须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满足GB536-2017液氨验收标准;每次供货时应提供供货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技术规格详见各项目单位技术协议。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
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年液氨年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吨(合同以签订日期之日起算,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合同期限、签订时间、供货数量等关键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生产厂家的销售业绩。
(2)1)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代理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即代理商投标人应有进行液氨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以及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若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9日17时00分止。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