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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落水河乡南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2023年落水河乡南庄村乡村振兴示范 正文内容

2023年落水河乡南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落水河乡南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已由灵发改字【2023】149号文件审批,资金来源为省、市、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丘县落水河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村庄风貌建设,主要为村庄街道的改造,包括道路两侧外立面、房屋窗户的改造、对部分道路环境清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为配套公共厕所1座。节点建设,主要为民宿改造、休闲茶吧、烧烤屋、公共摆摊贩卖区。工程投资额1013.31万元。
2.2建设地点:灵丘县落水河乡南庄村。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4工期:6个月。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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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任意一种)(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6日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1日18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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