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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一除尘排潮系统改造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营口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辽宁省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一除尘 正文内容

辽宁省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一除尘排潮系统改造招标
(招标编号:QTJT20230829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一除尘排潮系统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34.2000万元,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制丝除尘系统包含11套除尘器(脉冲反吹扁袋式含利旧2套除尘器移位)其配套的风机、消声器、管道及管件阀门等;排潮系统包含13套排潮系统及其配套的风机、管道及管件阀门等压棒系统包含1台压棒机搬迁、防爆改造、配套螺旋输送设备1套除尘、排潮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双向隔爆阀、单向隔爆阀、无焰泄放装置、进出风口管道温度、风压检测等传感器、防火阀、火花探测及报警等。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本项目所必需的图纸及资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在不改变招标人功能要求、设备布局顺序、主管道走向的前提下,须完成方案设计并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优化,根据设计优化结果进行选材和报价,同时完成系统(设备)的制造或采购、运输、场地内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一除尘排潮系统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4.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QTJT2023082903
1.2招标范围:制丝除尘系统包含11套除尘器(脉冲反吹扁袋式含利旧2套除尘器移位)其配套的风机、消声器、管道及管件阀门等排潮系统包含13套排潮系统及其配套的风机、管道及管件阀门等;压棒系统包含1台压棒机搬迁、防爆改造、配套螺旋输送设备1套;除尘、排潮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双向隔爆阀、单向隔爆阀、无焰泄放装置、进出风口管道温度、风压检测等传感器、防火阀、火花探测及报警等。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本项目所必需的图纸及资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在不改变招标人功能要求、设备布局顺序、主管道走向的前提下,须完成方案设计并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优化,根据设计优化结果进行选材和报价,同时完成系统(设备)的制造或采购、运输、场地内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1.3交货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1.4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制造完毕,2024年4月1日具备供货条件,Fl具体供货时间招标人提前1周书面通知,并于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带料运行条件)。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10,342,000.00元。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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