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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海东招标

关 键 词:青海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 正文内容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青招字2023-11110)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320万元,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4.0万m3/日北干渠取水口1座,配套DN1000长距离水输水管道约24km, 减压水池5座,在甘滩村开凿取水深井及配套管线,取水1.0万m3/日;新建净水处理厂一 座,总建筑面积约9425平方米,处理规模5.0万m3/d,并配套建设部分配水管道;
2、停 车场工程建设地上停车场、岗亭、管理休息室、公共厕所,安装出入口智能系统套等配套 设备设施购置,并安装充电桩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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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 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 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15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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