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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含代储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应急

仙游县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含代储服务 正文内容

仙游县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含代储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94号

项目名称:仙游县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含代储服务)

预算金额:30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1.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元/公斤)

品目号采购预算

合同包采购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粳米

500吨

5.1

2550000

3010000

30000

1-2

中晚籼米

100吨

4.6

46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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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投标人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粮油加工或者贸易的国有、国有控股或民营企业(必须是本市的企业,同时能提供正式发票)。查询“信用中国”,企业近一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粮油政策法规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发生较大粮油储存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备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承诺能提供正式发票)。

2.具备满足代储规模所需的有效仓容,用于存放应急储备粮的仓房完好、干净整洁,具备必要的防潮和防鼠雀等设施,配备专(兼)职保管人员、必要的检验设备,以及取得粮油检验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或通过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对应急储备粮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检测。(备注:仓房产权属于企业自有的,必须提供代储应急成品粮仓库的产权证明资料;仓房属于企业租借的,投标时提供仓房租赁合同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消防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4.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或经营能力。大米加工企业日处理稻谷能力不低于 100 吨,月均大米产量达 100 吨及以上;贸易企业月均经营量达 100 吨及以上。(备注:若为大米加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若为贸易企业,投标时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供货合同协议及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函。)

5.功能分区布设合理,储粮区与生活区、加工区、营业区等明显区分,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6.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粮食法规、政策,服从政府调控,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能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及时、准确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报表等。

7.具备低温储存条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提供同等价值或以上的资产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担保。(备注:中标后必须提供与代储应急成品粮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须满足上述条件,除上述1、2、4外项要求外,其他的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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