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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健身场所新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 正文内容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健身场所新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由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健身场所新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健身场所新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1.2建设地点: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
1.3建设规模:服务范围为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健身场所新建工程施工图和工程变更联系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所有合同的审核、对中标施工单位价格标的复核及审定、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相关合同审核、暂定价签证、甲供材料领用及退仓的审核、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工程例会、工程结算造价咨询(不包括清单、标底编制及工程结算审计,但需对清单及标底进行咨询)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招标控制价:约1.3719万元。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资金来源:自筹。
1.7工程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1.8招标范围:服务范围为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及健身场所新建工程施工图和工程变更联系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所有合同的审核、对中标施工单位价格标的复核及审定、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相关合同审核、暂定价签证、甲供材料领用及退仓的审核、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工程例会、工程结算造价咨询(不包括清单、标底编制及工程结算审计,但需对清单及标底进行咨询)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1.9咨询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二、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1.1服务费计费基数: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价计费按该项目的累计施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础,分档累进计费,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
1.2服务费收费标准: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65%作为基准价。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质要求:/。
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政府或国企投资工程建安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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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
2.4其他资格条件:
2.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4.2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2.4.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4.5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内:(1)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6)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
3.2未及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上述资料仅作为报名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3.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
四、其他有关内容
4.1抽签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10家的,应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10家的,全部投标人均进入评审。
4.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30时,地点:绍兴市。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2023年12月13日14:00至14:30递交至绍兴市,递交投标文件后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递交的,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2023年11月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市,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4.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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