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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总体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保定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3年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 正文内容

2023年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总体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总体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漕河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清苑区段委托徐水区水利局总体招标),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主槽整治工程、交通工程、险工段工程、信息化建设。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工程范围为京广铁路~雄安新区界(包括徐水区段和清苑区段),河道长20.26km。左堤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为4级堤防;右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为1级堤防,为主堤。堤防工程包括左右堤加高培厚,右岸堤防长度21.34km;左岸堤防长度19.87km。其中京广铁路下游右岸展堤段长度2.30km,高桥过村段两岸展堤段长度3.53km;河道主槽整治长度23.58km;对治理段堤顶路硬化,越堤道口改建,桥梁拆除重建;险工加固;信息化建设。(2)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清苑区。(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4)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2024年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天内完成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5)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要求且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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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总体勘察设计,具体为:(1)勘察服务(包括初步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2)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要求、预算、工程量清单、征迁方案以及提供施工期间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3)专项设计服务(包括用地组卷报批及相关要件办理、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安置规划专题、地质灾害评估、占压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调查评估)、文物古迹查询(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需要办理的要件和专题)。(注:专项设计服务,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求:①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或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资质;(2)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08:30至2023-12-13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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