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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江航道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桂林招标

关 键 词:广西

桂江航道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 正文内容

桂江航道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编号:HXZB-GX-2310002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桂江航道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
1.2 工程地点:桂林市、贺州市、梧州市
1.3 采购险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5 建设工期: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1-№3标段782日历天;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施工№1-№2标段782日历天;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施工№3标段781日历天;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施工№4标段780日历天。
1.6工程概况:
桂江航道工程共分为两个项目,分别为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其中: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1000吨级船舶,航道里程全长128.49km,航道尺度为3.5m×60m×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航标工程及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等。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工程量:疏浚工程1665268m3,炸礁工程724443m3,工程总概算74923.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572.07万元。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河段桂江马江作业区至莲花大桥段全长 82.78km,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3.5m×60m×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配布工程、管理与维护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工程量:疏浚工程2729144m3,炸礁工程811938m3,工程总概算93971.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462.09万元。
1.7招标范围:桂江航道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从业人员保障: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 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人身伤亡,或工程项目施工人 员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 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 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 救援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 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导致第三者发生意外事故,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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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法律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 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费用 ”),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8 保险期限:以投保标段的施工工期为准。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并取得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之日结束。
1.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且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
2.2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22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2.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或出具保单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指投标人总公司以及总公司各下属分支机构)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水运工程保险经验。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2.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认定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情况。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0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发售地点:(南宁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3.4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购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或原件的彩色打印件(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获取: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或原件的彩色打印件(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购买文件缴费凭证件或转账截图。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将上述材料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邮箱。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宁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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