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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物业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60.3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类型: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及小港税务所、柴桥税务所、大榭税务所、明州路办公点等场所;物业服务内容为安保、保洁和食堂、会务服务等,核定物业服务岗位不少于47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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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点3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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