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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2025年泛家庭边缘设备代工生产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 正文内容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2025年泛家庭边缘设备代工生产服务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2023-2025年泛家庭边缘设备代工生产服务。
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有效期以合同服务期到期或采购金额达到上限,先到为准。
1.3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采购Intel平台泛家庭边缘设备250台服务器配件及代工生产服务,预算4825万元(含税);中标2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获取60%,40%份额,以∑预估数量中标份额中标单价作为合同金额上限签署框架合同。
1.4交货期:从下订单日起,到整个订单到货并完成上架安装时间不超过35日历天。
★1.5本项目对服务器部件分项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报价清单》中“部件分项报价表”。
1.6本项目设置标前测试。
★(1)投标供应商必须参加标前测试。
(2)本项目设置标前测试,供应商需在样机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附件)中附件7:测试申请书的格式提供盖公章后的申请书扫描件发送,测试将按照供应商递交测试申请书的顺序进行。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测试申请书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本次标前测试,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本项目为第二次招标,已参加过标前测试供应商可申请复用第一次测试结果。
(3)本项目样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塘路1600号A03号楼1楼120评标室)。参与测试的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附件)中附件2.4:泛家庭边缘设备代工生产服务送样要求表(★)),提供1套密封完好的样机产品送至指定地点(若投标人需要递交备选样机,最多提供1套备选样机),逾期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预计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开始进行测试。测试开始前,供应商人员需对被测产品所有相关硬件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硬件无任何损坏;本次测试在实际测试时,每条用例最多执行2次,每家供应商测试时间为3天;测试过程中,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统一的测试软件或工具,不允许供应商私自采用未经允许的软件或工具,并且不允许私自修改安装选项和参数。测试结果需由招标人测试人员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招标代理公司在评标当天将测试结果递交给评标委员会,以供评标委员会评分。
注:
①递交样机时,需同时提供参测产品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附件)中附件6:参测产品信息)。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样机递交人员需须出具由供应商盖章的授权函(内容含样机递交事宜、格式自拟),否则不予接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接收截止时间同样机递交截止时间,样机接收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样机时间为准。
②供应商测试人员需签署测试授权书和样机测试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附件)中附件8:测试授权书和附件9:测试承诺书)。
③测试方案及测试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附件)中附件2.2标前测试。
(4)样机的退还:最迟于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机,中标供应商样机不退还。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家庭边缘计算设备代工生产服务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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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非法人组织。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以来至少1个单个合同含税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器产品销售项目业绩。
(1)提供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合同主要内容页、签署页】;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3)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评标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5)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3投标人须具备自有或合作生产工厂证明。
(1)自有工厂须提供工厂地址、产线配置、产权证明材料(如为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如为租赁,需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材料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指持股50%(不含50%)以上,下同),可视为有效证明,如为其兄弟公司,为无效证明);
(2)合作工厂须提供合作工厂地址、产线配置、产权证明材料(如为合作工厂自有产权,需提供合作工厂的产权证明文件;如为合作工厂租赁,需提供合作工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
(3)若为合作工厂,投标人须提供与合作工厂的有效合作证明。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2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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