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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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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招标 正文内容

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105-00274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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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设施维修等综合物业服务。
二、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秩序维护服务保障有力;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职责要求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对突发疫情要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的防控措施及工作流程,派遣工作人员能应对突发状况,科学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有针对性。
四、采购要求:

总人数服务岗位岗位人数
16人项目主管1
保洁员9
秩序维护员4
综合维修人员2
(一)项目主管1人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医院工作经验且责任心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0M以上,男性身高1.70M以上。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2、职责范围:负责与采购人单位领导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
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二)保洁员9人
1、人员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懂得常见室外绿植的养护,会使用洗地机等常见清洗设备。
2、岗位工作时间:白班7人6:30—16:00,晚班2人16:00—20:00
3、职责范围:
1)负责办公楼内各楼层走廊、卫生间、水房、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公共区域的玻璃、电梯内、卫生桶等卫生清洁工作。
2)负责医院内及室外垃圾箱的清扫或整理工作。
3)垃圾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位置。
4)负责部分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5)负责楼内外绿化、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6)负责卫生城创建、无烟医院创建考核标准中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4、管理标准:
1)保洁标准要达到:院内无杂物,玻璃光亮,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处无灰尘。楼内地面要光亮,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分类储存,医患垃圾与生活垃圾不能混装。走廊棚顶不能有灰尘。定期清理楼内外死角,清洗暖气罩等。楼内走廊每天至少清扫4次,卫生间、水房必须立即清扫。应及时听从医院安排、积极配合医院完成好应急卫生工作。
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正确使用各种保洁设施、设备,并做好管理养护工作,定期对保洁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5)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三)秩序维护4人
1、人员要求:男性,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上岗,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2、工作时间:24小时倒班制。
3、秩序维护执勤要求
1)岗位工作时间:白班岗位2人,夜班岗位1人。
2)所有秩序维护员执勤时必须仪容整洁姿态端正,着装整齐。保持个人卫生,按规定值勤,不准会客、大声喧哗、打闹、看书报杂志手机、吃东西、睡觉、搞娱乐活动。
3)交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换制服整理着装。
4)中午倒班吃饭时间为:11:00-12:00,12:00-13:00。
5)夜班倒班吃饭时间为:17:00-18:00,18:00-19:00
6)晚19:00-次日早6:00,每两小时巡楼一次巡楼并做好登记。
4、服务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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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楼层的灭火器是否摆放有序,消防栓是否完整并能够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电器电线有明显漏电打火现象的发生。
3)各科室下班后门是否上锁,住院部大门是否按规定时间关闭上锁,楼层电灯空调是否关闭。
4)各处置室、观察室的病床和输液区、走廊及候诊大厅的候诊椅是否有乞讨、痴呆傻人员、醉汉过夜,并及时劝离医院,或报警处理。
5)如遇医患有纠纷时,要及时报告纠风办和总值班(节假日和夜间),并在现场维持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经院方同意方可报警处理。
6)协助管理医院工作人员内部车辆进出和停放,不得有车辆占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急诊绿色通道和消防通道。对临时外来办事人员车辆做好入院登记和离院检查。
7)做好医院报纸、刊物、物品收发和快递件暂存点管理工作。
8)负责保安室内电源管理,不私自用电,不在室内吸烟,不容留院外人员过夜。
9)协助做好无烟医院建设,劝阻院内及大门前吸烟人员。
10)工作期间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打骂医患,态度要和蔼可亲。
11)禁止接受医生患者馈赠的一切物品,不许以权谋私。
12)未经医院同意,不许发表任何与医院有关的言论。
5、以上秩序维护人员退伍军人优先上岗。
(四)综合维修人员2人:电工1人,水暖工1人
1、人员要求:电工,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水暖工,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
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早8:00—晚16:30。节假日2人轮流休息,保证1人在岗。夜间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维修工作要保证半小时内到岗。
3、职责范围:
1)负责楼内的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负责房屋构筑物、房屋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楼内消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日常物料、工具等。
4)严格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酒后上岗。
5)坚持日检查制度,每天对责任区内的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线路超负荷过热、绝缘损坏等隐患,严禁设备和线路带病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检查。
6)安装、拆改、增设电器设备,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并认真执行电器安装规程。架设临时线路,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认真执行临时用电安装规程,用后立即拆除,不留隐患。
7)在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不准使用伪劣假冒产品。不准(或未经消防安监部门批准)在线路下面、变压器旁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明火作业和使用喷灯。
8)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及时扑灭。
4、管理标准: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五)其他要求:
1、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物业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上岗前有健康体检证明。
2、签订合同后,全部物业服务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3、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物业服务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物业服务费按月支付。
3、服务地点: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六、费用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会经费、大额医疗、物料及设备费、服装费、管理费、增值税及附加费等所有费用,并逐条列明,如有缺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按照沈阳市政府现行规定的种类、比例和标准规定,满足沈阳市政府最新缴费基数要求,为员工缴纳全额保险等,人员工资不能低于现行沈阳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如有缺项取费、零报价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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