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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城镁矿集团反选药剂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鞍山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辽宁海城镁矿集团反选药剂招标 正文内容

-辽宁海城镁矿集团反选药剂招标
(招标编号:LNFH202301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2023015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反选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元(其中:最高单价限价为14500元/t(含税13%一票结算))
采购需求:采购 200吨反选药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1、保证金汇款证明或保函(加盖公章);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及“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等);
以上资料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 交至指定地点。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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