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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第二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新疆

(乌鲁木齐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 正文内容

(乌鲁木齐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第二包)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2023-JWXJJG-F904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第二包)已由项目市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00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棋将副食品(指单位组织伙食所需的蔬菜、瓜果、肉、鱼虾、海产品、禽蛋、干货、 
调味品、饮料、奶制品)整体打包供应,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每个合同包分别招 标入用5家供应商,本项日为第一合同包年度采购预算约5500万元,
配送2个单位38个点 位。所有单位均在乌鲁木齐。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第二色);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 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 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 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 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 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 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的供应商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提示:供应商在准备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料时,上述内容必须有相关资料或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10时30分到2023年12月25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发送后领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需求
(一)各合同包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且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 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 件等资料。主要配送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蛋奶制品、饮料类等各类副 食品,夏季每天配送1次,冬季每周配送2-3次,交货时间以需求单位按照周采购计划表提 前一天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以需求方要求为准。
(二)配送方式。实行“3+2”竞争配送模式,并引入定期轮换、末位淘汰机制。各合 同包招标入围5家供应商,按照排名顺序,前3家配送、后2家备选每轮配送时间为3周, 每轮配送考核排名末位的供应商淘汰至备选最后一名,由备选第一名的供应商补位配送,备 选第二名的供应商补位至备选第一名。
(三)定价方式。参照北园春市场官网公示的中间价为基准,每周组织一次询价,按照 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蛋奶制品、饮料类分类招标下浮。
各合同包中标 价格下浮率执行入围配送企业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下浮率(入围供应商中副食品各分类报价 比值下浮率有高于综合评分排名第1下浮率的,执行各自报价)。
对于北园春批发市场未公 布网上中间价的副食品,以甲方赴北园春农贸市场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批发价中间值,执行 相应副食品种类的下浮率,对于无法分类的副食品种(如粉条、杂粮、干菜等)均按照蔬菜 类下浮率执行。
(四)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五)结算方式。中标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后,由甲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经费结算,通 过网上银行向配送供应商进行支付。
(六)售后服务。1.投标人应服务于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合理正当需求。2.投标人对所 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3.投标 人需制定对甲方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配送保障不断链。4.投标人就所提 供的货物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配送到达现场的服务。5.必须配送结束一周内提供配 送正规发票,包含所有配送副食品明细。
(七)惩处措施。1.泄露我单位任何信息的立即终止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罚没 履约保证金2.与我单位人员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 证金3.配送食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立即终止合同,追究相关责任,并罚没 履约保证金;4.召开副食品供应商协调会时,无故不参加协调会的,暂停其配送资格;5.因
公司自身原因无法继续配送或要求轮为备选商家时,立即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在配送期间,服务质量达不到80%以上满意度的,立即终止合同,实行强制退出,
其 余措施参照《驻乌单位副食品集中筹措运行管理规范》执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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