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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建设项目(湖北省)一期(EPC)

发布时间 :2023-12-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新疆

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 正文内容

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建设项目(湖北省)一期(EPC)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建设项目(湖北省)一期建设单位为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建设项目(湖北省)一期(EPC)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财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建设项目(湖北省)一期(EPC)
2.2建设地点:湖北省
2.3建设规模:湖北省建设范围内38座基站等附属设施。
2.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214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设计完成时间:2024年3月20日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湖北省建设范围内38座基站等附属设施。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上述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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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质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职称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其他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及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在本单位注册。(注: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2-22 10:00 至2023-12-28 19:30。
4.2招标文件领取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必须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1 10:30。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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