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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年度洛阳大河荟安保及保洁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洛阳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024年度洛阳大河荟安保及保洁招标 正文内容

024年度洛阳大河荟安保及保洁招标
(招标编号:DJZX-2023-04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洛阳大河荟安保及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0.70053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大河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共2标段。主要为洛阳大河荟商业综合体提供2024年度安保及保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一标段为安保服务;二标段为保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安保服务;(002)二标段:保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安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
《营业执照》;(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安保服务业绩;二标 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保洁服务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业
绩合同扫描件)
4、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在投标文件
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5、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廉洁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二标段:保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 《营业执照》;(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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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安保服务业绩;二标 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保洁服务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业 绩合同扫描件)
4、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廉洁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到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各投标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洛阳大河荟安保及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JZX-2023-043号
三、招标方式:招标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企业自筹,一标段:1817358元,二标段:2789647.3元。
五、服务期:一年;
六、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简要说明:本次共2标段。主要为洛阳大河荟商业综合体提供2024年度安保及保 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一标段为安保服务;二标段为保洁服务; 注:本项目每名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 八、合格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安保服务业绩;二标 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保洁服务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业 绩合同扫描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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