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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滨湖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旧房拆除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清镇市滨湖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正文内容

清镇市滨湖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旧房拆除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清镇市滨湖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旧房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6829.05元
最高限价(元):606829.05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滨湖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旧房拆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6829.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接到采购人启动拆除工作的通知起至本项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工作全部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一般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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