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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康市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保洁

2024年安康市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 正文内容

2024年安康市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709,781.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安康市中医医院院本部保洁服务(除中医传承大楼)):
合同包预算金额:3,064,639.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3,064,639.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合同包2(第二标段:安康市中医医院中医传承大楼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5,141.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1,645,141.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第一标段:安康市中医医院院本部保洁服务(除中医传承大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5)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合同包2(第二标段:安康市中医医院中医传承大楼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财办采〔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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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第一标段:安康市中医医院院本部保洁服务(除中医传承大楼))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电子化项目特别提醒事项》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注:以上1-6项资格证明电子文件,需对应列入资格文件第三部分,未在该部分放入资格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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