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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 正文内容

2024年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已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以海交工(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项目概况:
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施工,包括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堆场工程、供电与照明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等。(集装箱堆场面积为10161m2,件杂货堆场面积为12538m2,总占地面积2.27万m2。本工程龙门吊不计入,只计入轨道基础及钢轨、预埋件等)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共设一个标段,即HA-FSMT-YQDCKJ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施工(集装箱堆场面积为10161m2,件杂货堆场面积为12538m2,总占地面积2.27万m2。内河1000吨)。合同估算价为1300万元
2.3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目标: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省级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不小于500吨级及以上的港区堆场工程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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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要求: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11日9:3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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