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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卷烟厂新建生产退出物处理场棚监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安阳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安阳卷烟厂新建生产退出物处理场棚监理 正文内容

安阳卷烟厂新建生产退出物处理场棚监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新建生产退出物处理场棚监理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安阳卷烟厂新建生产退出物处理场棚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2024
2.3项目概况: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新建生产退出物处理场棚,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734平方米,项目批复总投资438.72万元。
2.4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卷烟厂内。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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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姓名分别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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