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采购>>项目正文

2024年如皋市2023年水毁工程应急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会员采购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如皋市2023年水毁工程应 正文内容

2024年如皋市2023年水毁工程应急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3年水毁工程应急治理项目施工已由如皋市水务局“皋水发[2023]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2023年水毁工程应急治理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次如皋市2023年水毁工程应急治理项目整治内容包括:(1)如皋市司马港河沿线坍塌位置进行加固,并增加防护措施;(2)城北街道新港滚水坝、九华镇横港河橡胶坝、长江镇朱庄河控导闸除险加固;本工程投资额642.15万元(其中预留金2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1)如皋市司马港河沿线坍塌位置进行加固,并增加防护措施,其中,丁堰镇段实施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长1.1km;城南街道段实施格宾网石笼护坡长0.143km;磨头镇段实施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长2.894km、现状护岸新建砼压顶总长0.028km,对岸坡雨淋沟及冲刷坑进行回填,土方约1522m3;搬经镇段实施桩板式护岸长0.214km、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长0.03km,拆除废旧码头1座。(2)城北街道新港滚水坝、九华镇横港河橡胶坝、长江镇朱庄河控导闸除险加固。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90天,计划2024年4月2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经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有关验收结论,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⑻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3月19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3月20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⑦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