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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和产业策划方案征集(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动物

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和 正文内容

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和产业策划方案征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和产业策划方案征集,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作为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的政府实施主体,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前期工作的招标主体,双方共同完成该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方案的招投标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受招标人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背景:昆明动物园圆通山园区建立于1953年,1995年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十佳动物园,先后被授予省、市、区科普教育基地,随着城市发展已处于城市中心,暴露出园区小、基础设施老化、动物笼舍拥挤、与现代化动物园展示部协调等突出问题。现拟在城市近郊建设昆明动物园新园区,作为圆通山园区动物展区的扩展。

(2)项目拟建地址及四至范围: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拟建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核心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0.51公顷,其中地块一约22.98公顷,地块二约27.53公顷,均为已供未建商务用地,后期开发可拓展用地面积约74.57公顷,为商业用地、公园绿地、水域等。四至范围:北至太金路东延线,南至白沙路,西至太金路,东至规划Z22号路。

2.2建设目标:

(1)按照昆明市政府会议的工作要求,该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将规划建设现代综合性公园,集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公众教育、科学研究、娱乐休憩为一体,真正体现云南动物王国的美誉,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特色,实现打造云南旅游城市新地标,并融合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2)为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并实现预期定位功能,市园林绿化局和昆明土投公司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的研究工作,将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高点定位、全国知名、云南特色又具实操性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和产业策划方案。

2.3招标规模:约150.00万元。

2.3本次方案征集范围:

(1)核心区范围:约50.51公顷已供未建商务用地;

(2)预留发展区范围:约47.57公顷用地;

(3)以核心区为基础,通过概念性规划设计、产业导入、运营策划并行研究的方式判断预留发展用地乃至周边可开发用地的需求和规划。

2.4招标范围: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旨在征集高点定位、全国知名、云南特色又具实操性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和产业策划方案,将昆明动物园新园区规划建设成为现代综合性公园,集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公众教育、科学研究、娱乐休憩为一体,真正体现云南动物王国的美誉,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特色,打造云南旅游城市新地标,并融合产业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本次昆明动物园新园区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和产业策划方案征集是以核心区为基础,通过概念规划、产业策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策划的并行研究判断预留发展用地乃至周边可开发用地的需求和规划,最终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成果和投融资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1)相关发展政策解读、区域发展环境分析、项目机遇与潜力分析、动物业态主题公园的市场研究及案例分析、准确判断项目整体策划定位、明确产业体系和布局的总体思路,提出项目总体开发思路及目标、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总体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

(2)落实总体发展战略,提出理念前沿、富有创意的整体规划设计思路和概念,合理规划用地功能分区、道路交通、景观绿化等,提出整体风貌形象设计意向,形成系统性概念规划方案。

(3)依托现有文旅资源提出多渠道创收策略,合理规划开发时序,分析成本收益,确定项目投资计划,提出投融资建设运营方案。

(4)其他有关咨询服务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服务内容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服务期限: 第一阶段评审结束,招标人向入围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第二阶段评审结束,向最终合作单位发布中选通知书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概念性规划和产业策划方案编制工作并出具最终成果资料。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深化设计方案及出具最终成果资料的时限如遇招标人原因导致编制时间不足的,服务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实际完成时限。

2.6服务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动物园设计规范》(CJJ267-2017)、《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两阶段评审确定服务单位的模式确定最终方案编制单位。 第一阶段评审:方案征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方案征集,先进行技术部分招标,不提及价格(投标报价等)因素,投标文件应详细列出设计条件及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方案设计要求),最终通过评审选取3-5家入围单位(机构或联合体),本阶段不考虑支付设计费;第二阶段评审:深化方案评选,对入围单位的深化方案、投标报价等因素进行评审,最终通过评审选取1家单位(机构或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2)如第一阶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家时,招标人将考虑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注:本项目不考虑设计补偿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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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财务状况:投标人(牵头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企业2023年成立,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①规划面积约67公顷以上的(大型综合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城市主题公园)的概念性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业绩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②综合性文化旅游项目的产业策划或商业策划业绩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中应体现规划面积、项目类型等指标,否则影响其有效性的判定。

3.5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3.6项目组成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以外,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10人,且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从事产业(商业)策划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从事动物园行业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动物学专家需具有从事动物园综合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野生动物饲养与管理/动物医学或兽医学/动物营养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可为在职在编人员或外聘顾问)。

3.7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8相关承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

3.9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5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规划编制单位(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的概念性规划和产业策划方案编制工作,除符合方案征集文件对应征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方案征集人。

(2)应征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中选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选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方案征集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方案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方案征集人。

(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应征单位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同一工作范围中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联合体投标人应由牵头人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加盖单位章,其余内容由牵头人统一进行盖单位章即可。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2)邮件获取: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相关信息(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授权联系人、授权联系人电话、授权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邮件名称命名为参与投标项目的名称,上述资料发送邮箱后致电由代理公司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后视为获取成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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