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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四期)消防工程施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采购业主

所在地区:海淀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 正文内容

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四期)消防工程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四期)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前期)【201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四期)消防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四期)消防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69284.2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01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52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范围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消防中控室设备;车库、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工程(含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除消防线槽及预留预理外的所有内容)的安装、调试、培训、消防验收合格等全部内容。
2.6其他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4258平方米,建筑高度:17.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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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3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消防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载资格预审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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