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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泓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采购信息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宿迁泓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标准 正文内容

2024年宿迁泓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泗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大道北侧,同理路西侧50号。
1.2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项目用地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9732平方米,综合楼约17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绿化、消防等。投资额3000万元。
1.3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4-2024.7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泓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1508.39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综合楼、配电房、危废库、危化品库、门卫、成品消防水泵房及附属工程等。
预算价:29437512.36元;最高投标限价:29437512.36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3.1投标报价(100分)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Κ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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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执业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5日08:30至2024年03月11日17:30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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