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项目正文

2024年中国邮政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入围项目(增补)]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武汉招标

关 键 词:湖北

2024年中国邮政湖北省分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邮政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入围项目(增补)]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增补)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BXT-2024-10546。
2.2项目概况:省内17个市州分公司国际业务和物流业务提供运输、报关、清关及仓储等服务。
2.3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4有效期限为: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9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项目名称
应用业务范围

包1
进出口报关服务
国际业务

包2
国际干线运输服务
国际业务

包3
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
国际业务

包4
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
国际业务

包5
城市配送申请人
物流及国际业务

包6
省内、省际运输申请人(含整车和零担)
物流及国际业务

包7
冷链运输申请人
物流业务

包8
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人
物流业务

包9
仓储服务类申请人
物流业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申请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8其他要求:
3.8.1进出口报关服务(包1):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8.2国际干线运输服务(包2):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以及与航司、船司、铁路平台或代理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3.8.3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包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以及与境外提供服务的境外企业合作证明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3.8.4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包4):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
3.8.5城市配送申请人(包5):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有车辆包含轻型封闭货车、轻型厢式货车或分体式厢式货车(4.2米-6.8米)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材料)。48小时内整合社会以上车辆资源不少于30辆。(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6省内、省际运输申请人(含整车和零担,包6):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有车辆包含6.8米及以上车辆(厢式车、高栏车、飞翼车等)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材料);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车辆资源不少于20辆。(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7冷链运输申请人(包7):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TMS管理系统、温控管理系统,能够与客户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或实时数据交换,可获取在途货物位置及状态;(提供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自有冷链车辆包含生鲜运输车辆(A类-F类)不少于3辆或生物制品运输车辆(G类、H类)不少于1辆(提供证明材料);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冷链车辆资源不少于10辆。(提供承诺函)
(4)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8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人(包8):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开放使用权限,具备对接能力,可获取平台业务订单详情等;(提供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
3.8.9仓储服务类申请人(包9):自有仓库资源至少1处,具备完整的土地证明、产权证明,建设标准达到丙类及丙类以上。具备整合全国仓库资源或仓储操作管理能力(提供承诺函)。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包1-包4同一个申请人入围的标包数量累计不超过3个(即综合考虑上两轮入围结果,如果在“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包1-包4中已入围N个包,本次继续投标的申请人,则最多只能按优选包号顺序入围(3-N)个包。如出现同一个申请人在超过3个标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则按优选包号顺序确认入围标包号,同时该申请人在包1-包4的其它标包的入围资格将自动废除。优选标包号顺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如果未填报优选标包号顺序,则按照标包号顺序(1、2、3、4)依次推荐。包5-包9:同一个申请人入围的标包数量不限。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