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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教育行业营销中心客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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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教育行业营销中心客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2024年春、秋两季校园迎新接送新生使用车辆租赁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期采购校园客车车辆租赁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区域

服务周期


1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教育行业营销中心客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长春地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173250.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标的物

车型

预估租车服务次数

接送服务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不含税)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教育行业营销中心客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客车

525次

330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7万元及以上,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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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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