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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污水

2024年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 正文内容

2024年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市净源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2、项目规模: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水量为5万m3/天,现已完成五方竣工预验收,目前该污水厂处于调试试运营阶段。

3、工程地点:昌吉市。

4、招标控制价:委托运营服务费单价:1.2596元/m3(含税)。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服务周期:委托运营年限为5年,委托运营起始日期为环保验收通过之日,如维修和环保验收工作未如期完成,则本项目不进入委托运营期。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

全面负责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全面负责污水厂设备运行、巡检、加药、消毒、检测及维修、维护保养;

(2)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脱泥设施、暴气设施、除臭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其达到5万m3/天处理能力,且必须满足5万m3/天满负荷连续运行至少五个月。

(3)中标单位承担进场之后至环评验收完成期间维修及调试运营的相关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药剂、电费等)。

(4)提供一套完整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及运行检测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水质、臭气、噪声等合格检验报告,保证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排放,污泥排放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要求,气体排放污染物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的标准,厂界四周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1348-2008)中2类标准,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5)建立健全电子台账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应急管理预案等,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建立电子台账),并妥善保存;

(6)按规定对水质进行第三方监测、记录、保存和上报;

(7)配合环保局及相关部门检查;

(8)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

(9)负责污泥装车;

(10)负责厂区内道路、绿化的基本养护;

(11)负责综合楼、生活楼、门卫间、综合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的基础维护及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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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及应急预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具有承揽并完成的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委托协议或合同)。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履约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企业信誉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上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1、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2、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6日12:00时-2024年4月9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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