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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铜梁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厂外管网及构建筑物预防性清淤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万州区招标

关 键 词:重庆

2024年重庆市铜梁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正文内容

2024年重庆市铜梁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厂外管网及构建筑物预防性清淤项目招标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铜梁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厂外管网及构建筑物预防性清淤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铜梁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我司生产运营,我司需开展三期厂厂外管网及构建筑物预防性清淤项目工作,包含铜梁排水公司三期厂厂外管网清淤,倒虹管提升泵泵池清淤与厂外泵站清淤。

2.2比选范围:为铜梁排水公司实施三期厂厂外管网及构建筑物预防性清淤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要求)。

2.3地点:重庆市铜梁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4工期:30日历天,缺陷整改期为1年。

2.5工程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所选机构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所选机构应在技术部分提供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提供应急救援预案,提供权属安全保障设备相关证明。

3.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中标单位应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且无质量安全问题,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

3.6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1、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3月25日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2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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