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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苏州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 正文内容

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招标
(招标编号:2024-SZ-GK-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是花园小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l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园小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碧堤花园小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企 业信息查询页码截图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或网站截图打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起草《承诺函》);
4.企业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
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未被列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 供上述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 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 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自行起草《承诺函》);
7.投标人禁止挂靠或将本项目物业管理事项整体外包、转包给他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报名投标人为同一个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9.投标人须承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存在违反招标规则、串标、围标、放弃投标、中标 后拒签合同的行为的,有罚没投标保证金的风险(自行起草《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以公司账户向招标人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 币:100000 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并提交公司账户开户证明 复印件及银行汇款凭证 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与招标人进行确认。如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退还与罚没:
(1)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在招标人公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期满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2)投标人未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3)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未中标的,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并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且中标人进驻 本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全额原路退还。同意招标人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的,由招标人直 接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委费相应金额后,全额汇款至代理机构账户,剩余部分原路 退还;
(5)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在招标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之列,但最终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在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中标人之前书面申明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中标候选人在获得中标人资格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保金或者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中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入驻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注:出现上述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平均分摊 用于弥补招标人及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损失,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损失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约定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0.投标人须承诺,一口中标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管理,待合同终止时, 投标人移交工作无异议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一次性退款(不计息);同时须 承诺如中标,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补 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履约保证金金额维持在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自行起草《承 诺函》)。
11.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将全额承担其当次业主大会业主意见征集费用(参照 或依据第三方跑票费用)。
12.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限内,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 的实际履约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履约考核;第一年为试用期,如物业服务 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分值低于<75分(总分100分),物业服务合同将自行终止第二年开 始,物业服务履约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如连续两次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分值低 于<75分(总分100分),招标人依据《民法典》第278条,有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 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如业主大会决定终止,招标人将不构成对中标人(合同签约 人)的违约条款。投标人承诺一旦中标,若在合同服务期限(3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自行终止。 4.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并持相关的行业 证书等证明资料;且无行政拘留违法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自行起草《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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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针对本项目需要提升或整改的问题,在投标文件中编制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的提升改造方案、提升改造周期、资金来源等,并确保方案合理、可实施性强; a. 制订本项目涉及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的可行性实施方案;b. 制订本项目电梯故障高的设备维护可行性实施方案;
c.制订本小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方案;
d. 制订本项目高清监控及增设高空抛物摄像头的可行性改造实施方案;
e.制订本项目小区门禁安防、智能系统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如:小区门禁、单元门禁、车辆道闸、访客登记系统、外来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报修
智能化工单系统等;
f.制订本项目道路、路灯及其他照明设施的修整提升方案;
g. 制订本项目绿化提升可行性实施方案;
h. 制订接管过程中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i. 制订多层、高层区其他特色服务方案;
j.制订别墅区其他特色服务方案;
k.制订本项目其他问题的提升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道路、
室外公共区域污渍的清理、室外地面石材、地砖的修补等)。
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文件中就每个项目分别提交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方案、预算汇总表和资金来源、实施详细进度、完成时间、验收方式 等,投标人须承诺按其所提交的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并经业委会验收合格;如未能按方案实 施完成并经业委会验收合格的,自愿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在试用期届满前三个月时,如 中标人仍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未按进度完成的项目,直接判定为试用期不合格,试用期满合 同自动终止;2.不论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继续履行,对于未能按方案实施完成并经验收 合格的项目,业委会均有权根据该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预算汇总表所载资金金额(下称提升 改造金),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仍不足以覆盖提升改造金的,投 标人须承诺补足差额;对于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补足履约保证 金,以确保履约保证金金额维持在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4.1及4.2要求提供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装订 成册,每页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在发标、澄清、评标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上述报名资料 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并形成全套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时 须同时随身携带所有原件备查。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少,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 可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现场支付报名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领取后不予退 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3.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商业用房。
4.总建筑面积约243077.69 m,其中多层住宅面积约54337.44 m,高层住宅面积约81602.11m,别墅面积约52033.04m,商业面积约1086.3m。地下
汽车库约43499.11平方米,公建配套约7556.36m;绿化约41689.5m2。
5.小区全封闭,项目出入口共2个,沿尹山湖支流人行出入口5个。
6.项目总户数1280户,其中多层住宅362户,高层住宅742户,别墅176户。
7.项目停车位约1269个,其中地面55个,地下1214个(其中已售车位665个,未售车位245个,人防车位256个,其他38个)。
8.项目电梯:44部
9.设置1处监控中心兼消防控制室。
10.水景1处,健身游乐设施多处。
11.项目建筑标准、消防、电气、供水排污、智能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公用照明系统等以 建设单位规划设计为准,涉及的实际数据、能耗以投标人现场勘察进行经验预估。
13.物业费:
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原则,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各投标人在物业服务费 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含电梯年检维保费。
多层住宅:不高于2.71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不高于2.71元/月·平方米;
别墅:不高于3.70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4.50元/月·平方米。
公共水电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收费计量不能直接到单个业主的 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 对于公共水电费用,每年业主委员会对该费用评审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和物业企业协商对收 费价格或者收费方式作适当调整。
多层住宅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面积由全体业主合理分摊,定期公示、结算:
高层住宅:0.25元/月·平方米;
别墅: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面积由全体业主合理分摊,定期公示、结算;
商业用房: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面积由全体业主合理分摊,定期公示、结算。
14.车位相关费用
车辆类型车辆类别计费方式 收费标准(元/月/个)
机动车地下车位停放费(车位管理费)
包月停车不高于50
地面车位租金120
临时停放车辆车位两小时(含两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两小时5元/次;超过12小时的, 按时按次累计收费。
特种车辆救护、医疗、安全等特种车辆不收费。
备注如后期增设停车位或者改变小区停车管理方案的,均须报备招标人并经合法合规流程 通过后执行。
15.小区公共收益分配主要内容备注项目
收益项目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车位出租、临停车位出租、物业用房出租、广告、电信&移动基站服务费、租用小区内场地的租金、快寄柜场地租金)等; 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租赁方签署三方协议。收益分配公共收益30%归物业服务企业(含税收等经营合理成本),70%归属全体业主共有, 纳入业主委员会账户,由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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