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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来凤县矿山资源修复整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恩施招标

关 键 词:湖北

2024年来凤县矿山资源修复整合项目 正文内容

2024年来凤县矿山资源修复整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HBXX-LF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来凤县矿山资源修复整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918.71万元,招标人为来凤恒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涉及来凤县14座历史遗留矿山的开采创面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对14座矿山实施“地形重塑+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 程”的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总治理面积4853.37亩,其中:削坡整形2257万m(其中渣土 开挖635.06万m,石方开挖1621.94万m),乔木种植及养护175331株,播撒草籽
248.08万m2,回填种植土99.61万m2,挡土墙工程38376.69m,排水沟45714.31m,消能池
56个,防护网工程365.00m及临时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1)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地勘、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和经财政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或委托
第三方具有造价资质单位预算审核)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2)按施工图要求对项目提供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装饰 装修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地勘、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编制(含 该工程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但其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项设计的可除 外)、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竣工 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 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 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
2.2.2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工程造价原则完成本工程涉及到工程施工、设备、材 料采购等范围内的工程造价。
2.2.3施工总承包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 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 备的安装调试、试运 保管 、设 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26年4月
合同估算价:86918.71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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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 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 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6其它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要求同时可以兼任 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岩土、地质类高 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6)社保证明:购买社保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术负责人、五大员(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即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
3.7、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人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3.8、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3.9、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 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未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 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 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 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
①将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下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 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上传至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 
四、招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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