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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市丰县梁寨镇梁寨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专项债项目)7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徐州市丰县梁寨镇梁寨片高标 正文内容

2024年徐州市丰县梁寨镇梁寨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专项债项目)7标段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丰县梁寨镇梁寨片。

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1.11万亩;最高投标限价13244380元。

3.招标内容:本标段主要包括沟、渠、路、桥、涵、闸、站、土方、管灌、林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16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17个标段,本公告为7标段;

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多可参与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7标段其中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评标按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进行,前一标段中标后可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二、投标申请人主要资格条件(以下第1、2、3、5、6、8、9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建设单位同意书及工程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6.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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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县级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县级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注: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土地整治工程。

9.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9.1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造价师)、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9.2技术负责人:须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时间截止到本标段评标结束前)。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11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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