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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沙招标

关 键 词:湖南

2024年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 正文内容

2024年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623-2485N11070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8万元,招标人为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78万元(包一:340万元,包二:638万 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一;(002)高铁科技(湖南)有
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
(3)投标人应提交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7)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8)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9)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所投类似产品合同业绩,(至少 包含有合同双方当事人、货物品牌型号、签字日期等信息,业绩必须是与实际用户单位签订,
与经销商签订的无效)。
(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3)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 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 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或者说明。未自行 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下 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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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高铁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
(3)投标人应提交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7)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8)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9)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所投类似产品合同业绩,(至少 包含有合同双方当事人、货物品牌型号、签字日期等信息,业绩必须是与实际用户单位签订, 与经销商签订的无效)。
(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3)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 33 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 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或者说明。未自行 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下 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
其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2、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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