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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鹫镇赤鹫村委会大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2024年赤鹫镇赤鹫村委会大村民族村 正文内容

2024年赤鹫镇赤鹫村委会大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招标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赤鹫镇赤鹫村委会大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富民县赤鹫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赤鹫镇赤鹫村委会大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的实施,充分挖掘赤鹫镇历史文化资源,不断加强文旅融合发展,以丰富厚重的革命历史和博大精深的精神文化,宣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革命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团结进取意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旅游消费服务品质,拓展大众旅游消费体系,实现农民增收有保障、群众生活便利、居住环境更美丽、民族更加团结和睦。

2.2采购范围:邵家大院部分恢复重建包括:主体工程、室内装饰、室外装饰、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室外道路硬化等,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3采购预算:约15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赤鹫镇赤鹫村。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设1个标段。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查询该项);

1.2.2提供供应商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提供情况说明;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提供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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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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