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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益禾保障房A区部分空置房整体翻新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益禾保障房A区部分空置房整 正文内容

2024年益禾保障房A区部分空置房整体翻新工程 

招标

1.招标条件

    益禾保障房A区部分空置房整体翻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益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益禾保障房A区部分空置房整体翻新工程主要内容为对部分空置房翻新。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完工日期以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的书面确认为准。

逾期违约金: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完工逾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逾期违约金无限额。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00,617.6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铲除原墙身乳胶漆(不含铲除天花)、室内天花刷乳胶漆、墙面乳胶漆、涉及水源墙面抗碱防渗(涉及卫生间及厨柜墙面)、拆除旧踢脚线后重新安装木塑踢脚线、房间两种墙体之间裂痕处理、烟道漏水处理、卫生间微创补渗漏、拆除坐便器修复、卫生间防水型水泥基填缝剂填充密实、户内开荒保洁等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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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发送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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