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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光伏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通化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2024年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 正文内容

2024年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光伏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光伏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10.67万元,招标人为吉林菜篮子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光伏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一光伏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一光伏工程已由相关部 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菜篮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东至兴昌街,北至昌鸿路,西至南环东路,南至人民大街。项目规模在园区屋面建设屋顶光伏,自发自用,降低冷库用电成本,装机容量为
2.25.9MW选用120KW逆变器45台。年均发电量约为665.52万kWh,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1128h,并在23#楼一层建设升压站,升压后并入园区10KV开闭所,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可以 全部消纳,综合降低冷库用电成本。物流园区建成后,冷库耗电量较大,年用电量为3789.25万kWh。将建成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利用屋顶面积约10万平,可安装分布式屋顶光伏约7MW,年发电量约为882.85万kWh。
2.3计划工期:2024年5月24日-2024年9月21日。
2.4招标范围梅河口市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配套服务项目一光伏工程的设计、 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一体总承包,包括: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所有涉及的设备及材料 采购供应、催交和现场保管以及与各供货或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的合格工程。
2.6工程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2710.67万元,建设投资构成:建筑工程费446.50万元; 设备购置费1586.00万元:安装工程441.10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2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0.8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单资质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 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 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的 施工总承包企业;
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 设计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 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
(2)全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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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有一项类似 业绩。
3.2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包 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电力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 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并配备一名施工项目副经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之间)的缴纳社保证明及依法缴 税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1)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 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 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3.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 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 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
【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 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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