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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阳市第二中学校服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2024年枣阳市第二中学校服供应商遴 正文内容

2024年枣阳市第二中学校服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枣阳市第二中学的委托就枣阳市第二中学校服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Z-2024-0506

2.项目名称:枣阳市第二中学校服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6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枣阳市第二中学校服供应商遴选项目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质量标准:符合GB18401、GB/T31888国家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发布日期之后。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每套0元。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阳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

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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