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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美术学院体检服务项目招标
2025年天津美术学院体检服务项目招 正文内容
2025年天津美术学院体检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美术学院体检服务项目,为保证我单位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拟于2025年5月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体检。通过本项目对具有相应资质、能提供相应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或体检机构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美术学院体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美术学院体检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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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的门店(门诊部)或分公司,需同时提供该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4年10月1日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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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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