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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视频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阳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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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视频 正文内容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视频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视频整治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

2.2 项目规模:2×300MW火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5天。合同生效后45天内到货,计划2025年7月31日前到货,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计算机监控系统成套设备-安全监控视频整治(CHDTDZ084/17-SB-00901):安全监控视频整治范围的软硬件采购、安装施工、软件集成、系统调试、等保服务、售后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计算机监控系统成套设备-安全监控视频整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供货或供货含安装合同业绩(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合同供货范围页、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19 19:55到2025-05-26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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