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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厂前管理区业主营地建设工程招标
2025年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厂 正文内容
2025年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厂前管理区业主营地建设工程招标
条件
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厂前管理区业主营地建设工程已取得项目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国信集团(宁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厂前管理区业主营地建设工程
项目地址:安徽省宁国市
工期:本工程项目计划于2025年7月1日开工,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总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发开工日期为准。
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前管理区业主营地桩基础、混凝土挡墙、边坡支护等场平工程,办公楼、中控楼、宿舍楼、食堂、仓库、文体中心、参建单位临时办公楼等的建筑结构、电气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场内道路及附属设施,景观及绿化工程等,以及项目报建、材料送检、资料归档、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厂前管理区业主营地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承担工程未发生因其施工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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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2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在建或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工作范围、合同签字页、完工(竣工)验收记录(如有)等,原件备查。
2.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B证),具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一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履历证明、合同复印件等);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一旦中标,该项目经理必须保证由本人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五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提供承诺函。
拟派驻现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10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历且至少负责过一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担任过3年及以上项目总工或5年及以上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履历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拟派驻现场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C证);
以上人员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承诺函),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2024年财务报表未审计,需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5月21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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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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