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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场地改造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场地 正文内容
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场地改造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场地改造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建设规模:闽江学院工业路校区春华楼、名师楼、食堂、学生公寓(修缮面积1.16万㎡),及部分室外工程,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约15950794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691946元,施工图设计费(不含加固设计)258848元。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的工期,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通过日期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1)设计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5日历天内完成修缮施工图设计。(2)施工及验收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55日历天,①名师楼、食堂施工部分:20日历天完成加固施工;25日历天完成修缮施工。②春华楼、学生公寓、室外等工程部分:45日历天完成修缮施工。③竣工验收:10日历天完成。注意:实际施工进度不得超过以上节点,在施工过程中实际节点按业主单位或市政府要求相应调整,调整工期所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概算费用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调整工期所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概算费用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2.5投资总额:总投资约2058.96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2.6.1工程类别:装修改造工程。
2.6.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2.6.3招标范围及内容: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建筑外立面修缮及装饰工程、门窗系统更新修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含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弱电系统集成、供配电及照明系统工程、暖通空调系统、专项配套工程、标识导示系统设计与安装、专业灯光照明系统(含室内外照明)、运动场地建设(标准篮球场、田径场)、室外工程(含雨污水、给排水系统、景观工程、飞线缆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设计范围:完成名师楼、食堂、春华楼、学生公寓、公厕、毓英楼(安防控制中心)、室外等修缮所涉及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立面修缮、门窗系统修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外照明、运动场地建设(标准篮球场、田径场)、供配电及照明系统工程、暖通空调系统、专项配套工程、标识导示系统设计与安装、室外工程(含雨污水、给排水系统、景观工程、飞线缆化等)。(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红线围墙、土石方(含清运)、加固工程(食堂、名师楼)、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安防监控系统等)、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含三网通通信工程等)、室外工程(含雨污水、给排水系统、景观工程、飞线缆化等)、运动场地建设(标准篮球场、田径场)安防中心分体空调、多媒体系统管道预埋、会议系统管道预埋、报告厅智能化系统管道预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工程通信、永久用水、雨污接驳、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接驳由总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分包单位需报业主确认后实施,以上管线施工应符合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及验收;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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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其中加固楼宇需达到房屋安全性鉴定B级及以上标准。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7.3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应为中高档品牌的中等档次以上产品,且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执行发包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不低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注册证书上未体现单位的应提供社保证明。若设计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装修装饰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5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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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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