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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能新疆公司本部、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5-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华能

2025年华能新疆公司本部、清能分公 正文内容

2025年华能新疆公司本部、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及清能分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本部涉及互联网出口专线1条、内网办公数据2条,视频会议系统1条,清能分公司及各场站涉及互联网出口专线、公安专线等55条,30部座机,114条宽带电视。目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部及清能分公司内外网业务正常开展,现需开展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采购工作。

2.2招标范围:开展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并提供专业的信息通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信息网络设备维护及专线链路运维服务,每年提供一次专线链路调整业务,每年6-7月份安排两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协助完成护网工作。

新疆公司本部采购专线带宽通道共4条,其中2条由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南湖北路799号)接入华能集团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1条由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南湖北路799号)接入华能信息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706号),1条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专线;

清能分公司采购专线带宽通道共55条,其中17条由各场站(场站地址详见技术规范书)接入清能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南湖北路799号)10M互联网出口收敛专线,15条由各场站(场站地址详见技术规范书)接入华能新疆清能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南湖北路799号)4M内网专线,4条10M无人值守场站到管理场站的区间专线(场站地址详见技术规范书),17条公安网专线(场站地址详见技术规范书),2条集控专线(场站地址详见技术规范书),30台座机,114条宽带电视(具体详见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招标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限:

(1)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2025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具体起始时间以投标人完成线路接入并开始提供服务当天为准,结束时间顺延)。投标人需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按采购范围要求完成所有网络专线通道开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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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能分公司2025-2027年运营商网络专线租赁服务:2025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具体起始时间以投标人完成线路接入并开始提供服务当天为准,结束时间顺延)。投标人需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按采购范围要求完成所有网络专线通道开通工作。

2.4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上级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的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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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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