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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部分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6-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能源

2025年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 正文内容

2025年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部分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部分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兴安盟汇科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兴安盟汇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HN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部分EPC总承包

2.3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为并网型示范项目,规划总容量风电50万kW,风电场年发电量为16.90亿kWh;配套装机容量10%、2h,即容量为50MW/100MWh的磷酸铁锂储能设备。同时

在兴安盟工业园区建设大规模风电制氢系统,充分利用风电的绿电,以绿电电解水制氢。以脱盐水为原料,经碱性电解槽电解水工艺、氢气纯化压缩、氧气净化液化等技术生产绿色氢气及副产物氧气。

建设场地界限:制氢装置位于兴安盟化工园区内,纬七街以北、经七路以东、纬六街以南、园区主路以西。项目场地现状为草地,所涉及范围内场平归属投标人负责。具体范围及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资料及总图。




根据项目规划建设内容,本项目范围包括建设电解水制氢装置、氢气和氧气贮存装置、氢气脱氧装置及氧气脱氢装置、氧气液化装置以及配套的系统工程。

2.4招标范围

(1)本工程的水文、气象、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工代及其它设计服务等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全部设备与材料的采购、监造、安装、调试、试验、验收、交货地点堆场建立、运输、卸货、保管等工作。

(3)本工程建筑安装施工、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监理、监测的实施。

(4)完成质监、特检、国土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

(5)以及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制氢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国家、地方政府、所属行业监管部门、供电部门、发包人系统安全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核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七章发包人要求及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化工园区内。

2.6计划工期

具体进度要求见第七章发包人要求及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GC1、GCD覆盖GC2级))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管道安装GC2及以上(GC1、GCD覆盖GC2级)〕。

(3)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到时间为准)有新能源绿电制氢设计业绩2项或

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的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工程2项。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

文件无法认定业绩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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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

工(EPC)工程(含制氢)总承包业绩(其中制氢规模>10000Nm³/h);或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2亿元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

3)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1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EPC)工程(含制氢)总承包业绩(其中制氢规模>10000N

m³/h),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并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拥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2亿元的石油

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员至少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员)

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5)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

1)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分工,项目报名、缴费(标书款、保证金/保函)、

招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盖章与递交、评标过程澄清答复、缴纳代理费等投标商务工作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2)、(3)、(4)、(5)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满足,其余几条联合体

各方均须同时满足。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

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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