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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风机塔筒招标
2025年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EP 正文内容
2025年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风机塔筒招标
一、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下表中所列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风电机组
6250kW
/
台
24
含运输、保险
塔筒、锚栓
轮毂高度120米,5节
/
台套
24
含运输、保险
辅助措施
净空障碍迁移清理(净空障碍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电力线、通讯线、红线外地面附着等)、临时道路、桥梁、涵洞加固改造恢复等
/
项
1
合计
备注:1、数量为暂定,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乙方承诺不因合同数量增减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2、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运输至风电场指定机位点价,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材料,制造,商检(如有),包装,运输,二次转运,运输路线涉及的净空障碍迁移清理(净空障碍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电力线、通讯线、红线外地面附着等)、临时道路、桥梁、涵洞加固改造恢复等,保险,现场服务(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指导,现场培训等技术服务),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价格包含设联会、监理监造出厂验收等相关费用。
3、风电机组、塔筒、锚栓设备购置费增值税率13%,辅助措施费增值税率9%。
二、质量要求
1.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质量等级: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验收一次性通过,并完成启动投产。
3.证明证件:
箱单(总箱单、分箱单、小标签),采用EXCEL表格编制,样本见合同附件5;工厂检验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最终图纸(详见合同技术规范);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详见合同技术规范);装卸、存储方案;货物包装前照片等其他甲方要求的资料。
4.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以风机厂商为牵头人,并对风机塔筒质量负全部责任,辅助措施单位不对风机塔筒问题负责。
(2)中标人需根据业主指定的内容喷涂标识,其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3)螺栓检测合规比例为100%。
三、供应要求
1.供应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10日供应完毕。
首批到货时间:首批三台风机不晚于2025年8月20日现场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书为准),以满足本项目首批三台风机并网要求。
后续供应:按照招标方通知的供货数量供应,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卸货地点:按招标方需求,进行机位点交货。
3.材料包装:详见合同条款第八条包装标准及回收。
4.交货方式:机位点车板交货。
四、验收要求
1.验收地点与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三8监造、检验和试验进行。
2.取样方式:对每台进场设备检验。
3.试验与化验及其费用:由业主或甲方组织,按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现场试验,乙方应参加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设备的现场试验。如乙方人员未到试验现场,业主或甲方可进行试验,试验结果乙方应认可。投标方承担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投标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附件查验:箱单(总箱单、分箱单、小标签),样本见合同附件一;工厂检验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最终图纸(详见合同技术规范);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详见合同技术规范);装卸、存储方案;货物包装前照片等其他甲方要求的资料。
5.数量验收:现场清点
五、结算与支付要求
履约结算
1.依据甲方签认齐全且有效的验收单据,甲乙双方按以下第(2)条款约定的时间办理结算。
(1)按月支付:双方每月16-20日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供货物进行数量、单价、金额的确认,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全部供货完毕后,双方办理物资总结算。投标方在接收到招标方结算通知,应积极配合招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及遵守招标方制度要求下共同完成结算手续的办理,否则,视为投标方无条件认可招标方单方面办理的结算手续,并具备法律效力。
(2)按节点结算,具体结算节点为:①投料结算: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内,结算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投料款;②到货结算:乙方将设备运到指定机位交货地点后,甲方在交货现场经清点无误并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出厂试验报告后30天内,结算支付该批进场签约合同价30%的到货款;③并网验收结算:风电机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全容量并网验收合格后30天内结算支付设备价款的30%,辅助措施费的40%。④质保期满支付设备价款的10%,如竣工验收后项目整体运行良好无设计、质量缺陷,承包人可用经发包人认可的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质保金保函替换质保金。
发票开具
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投标方向招标方开具符合本合同经济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如果因投标方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导致付款不及时或不能按时付款,所导致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货款支付
1.根据结算周期,按以下第(2)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
(1)月度付款:招标方在完成结算后45日内支付上月月度结算货款的85%。供应完毕双方办理物资总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总结算款的100%。如有罚款,招标方在支付中标方该月材料款时一并扣除,中标方不得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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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点付款:按节点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和含税付款比例为①投料款:办理完成投料款结算,并提供该笔设备投料款的保函(见索即付,须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地级市分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收到乙方提交的设备生产计划(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技术协议和相应签约合同价30%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②到货款:办理完成到货款结算,乙方提供出厂试验报告和相应该批进场设备价款30%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0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进场签约合同价款的30%,设备全部进场后退还对应的投料款保函;③并网验收款:全容量并网,办理完成并网验收结算,乙方提交相应并网设备价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0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签约合同价中风机、塔筒部分的30%、辅助措施费的40%;④质保金:签约合同价中风机、塔筒部分10%作为质保金,如竣工验收后项目整体运行良好无设计、质量缺陷,承包人可用经发包人认可的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质保金保函替换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起止时间:风电机组设备、塔筒从风电场全部工程完工并移交生产验收通过之日起算满5年。
2.付款方式:招标方和投标方一致同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付款过程中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其它: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提供各自收款账户。
六、价格调整
合同期间价格不做调整。
七、其它要求(针对标的物需明确的其它具体内容)
1.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实际使用地点进行考察,设计运输路线,中标方须按合同约定确保供应,否则将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经济损失。若中标方不能供应招标方要求的标准的风机及塔筒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应,招标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在卸车过程中,中标方须听从招标方管理安排,开至指定位置,否则招标方按20000元/次进行罚款,同时二次搬运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由于施工工艺原因造成的卸货等进度缓慢,投标方运输车驾驶员及其他管理员人必须遵从招标方的管理,不得胡乱催促、自作主张。
4.中标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方质量要求供货,若中标方不能按照招标方质量要求供货,招标方有权拒收或作为不合格产品进行退场处理。
5.中标方自行承担在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并承担所有责任,且须保证该事故不涉及招标方;
6.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施工过程中产品的损坏,中标方应无条件的进行免费更换。
7.中标方承诺标的物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形。
8.非招标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经双方协商后可在货款两讫基础上解除合同。
9.中标方的债权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随意转让,否则中标方按照债权转让金额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运输过程中洒落及扬尘、噪音等造成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纠纷或者环境部门的处罚,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采取措施保证运输及卸货过程中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否则,招标方根据项目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处罚及罚款。
11.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需满足招标人的需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
12.除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瘟疫、极端天气、风电场外部原因影响送出外,因设备故障导致乙方承诺的发电量在保证期内年发电量达不到乙方的承诺值,视为违约。发生该违约情况时,应及组织抢修,同时将维修计划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根据发电量损失情况向乙方提出索赔(除甲方认可的原因除外);如月损失发电量超过月发电量3%且少于月发电量5%的,索赔金额=月损失发电量×0.4207元/度×0.3(赔偿金额在结算时核减);如月损失发电量超过月发电量5%的,索赔金额=月损失发电量×0.4207元/度(赔偿金额在结算时核减)。如甲乙双方已办理完毕结算文件,因业主或审计单位在竣工审计时,因乙方实施的内容缺陷或质量(包括数量)有瑕疵或不合格等因素被扣减的,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剩余合同价款或质保金中予以扣减,如不足扣减的,甲方有继续予以追索剩余差值的权利,乙方应予以同意。
13.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年发电量、年平均可利用率考核和风电机组功率曲线考核,三项单独进行考核,处罚及赔偿额按最高项执行。
14.保险:乙方应自负费用、针对由本合同的履行所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所有风险(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财产、设备生产、设备运输、人员安全及财产保险、及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购买保险项目,如果甲方要求,则乙方应提供已购买及维持此类保险项目的充分证明。投保金额以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保险期为投料前至质保期结束。
材料设备短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能优于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1
轴承
FAG、NSK、成都天马、洛轴、哈尔滨轴承、瓦轴
2
风机在线振动监测
南京南瑞、长园深瑞、南京灿能、上海应谱、能高、武汉嘉禾
3
螺栓在线监测系统
世慧科技、北京西默勒、广州科融智创、上海应谱、成都威尔森、西安拓瑞
4
叶片状态监测
上海应谱、成都威尔森、西安拓瑞、土星视界
5
机舱前置激光雷达
牧镭激光、镭测创芯、观详光电、珠海光恒、青岛镭测
6
叶片
运达、时代新材、中材、双瑞、远景、中复连众
7
钢材
宝钢湛江、八钢、包钢、莱钢、兴澄特钢、首钢、湘钢
8
油漆
佐敦、海虹、国际、PPG
9
法兰
伊莱特、恒润重工、大连重锻、山西天宝、丹东丰能
10
锚栓
湖南飞沃、徐州瑞达、陕西海丰、定西高强、宁波楦利、河南电力器材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辅助措施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一个类似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1S09000系列标准认证(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八、招标须知
(1)招标方式: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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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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