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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7-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频道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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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 正文内容

2025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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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A)和工程勘察资质(B)(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A、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间、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1月-2025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8条款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8)因系统限制,其他评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9条款、10.10条款。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2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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