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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利溪加油站新建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7-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能源

2025年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利溪加 正文内容

2025年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利溪加油站新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利溪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己由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油川销计〔2019〕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费用(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南充市蓬安县利溪镇新场坝村一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加油站

2.3计划工期

工期100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总图:竖向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

(2)站房工程:建筑工程与加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3)构筑物:环保沟、消防器材柜、消防沙箱、工艺管沟、隔油池等;

(4)罩棚工程:新建罩棚、加油岛等;

(5)罐区工程:新建承重式防渗油罐区、地下水位监测井等;

(6)加油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最高投标限价:中油利伟能源有限公司利溪加油站新建工程控制价(不含甲供设备购置费)4430420.55元,其中暂列金:306944.8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9000元;规费49432.93元;安全文明费234801.4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评标现场查询结果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3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应附(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加油站或加油加气站或综合能源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影印件;

注:

①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②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

③所附证明资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需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的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均不能全面反映以上评审要素则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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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6.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加油站或加油加气站或综合能源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影印件;

注:

①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②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

③所附证明资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需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的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均不能全面反映以上评审要素则视为无效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影印件。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办理承包商准入。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分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在入场施工前按照中国石油安全准入相关工作要求参加HSE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备注:评审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查验【包括投标人主体合法性和投标资料真实性的查证等,需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招标人要求核查的全部资料】,中标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对其投标主体合法性和投标文件附列全部资料、全部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该中标侯选人的主体不合法(如挂靠、未取得授权等)和所提供的投标资料、承诺不真实、不合法,则该中标侯选人资格被取消,并将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不排除可能根据主管部门的裁决,产生下列后果: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在一定时期内拒绝其投标或拒绝其参与中石油集团招投标活动(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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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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