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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_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5年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_天河 正文内容
2025年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_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06-04-01-815772
投资项目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迎龙路东侧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2535.22平方米,其中:河涌水域面积1866.10平方米。本次项目乌蛇坑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括乌蛇坑涌整治、新建桥梁、乌蛇坑水库溢洪道堰改闸、乌蛇坑水库大坝加固,具体如下:(1)乌蛇坑涌整治:项目对粮库地块内的乌蛇涌河段沿原线路拓宽,拓宽后河涌宽度10m,实施河段长度190m,起点为乌蛇坑水库溢洪道末端,终点为乌蛇坑涌(河道桩号190m)。两岸10m范围内进行园林绿化布置,总体与龙洞粮库风格协调统一。(2)新建桥梁:根据粮库流线新建2座跨涌桥梁衔接两岸,北侧1#桥梁跨径18m,桥面净宽10m;南侧2#桥梁跨径18m,桥面净宽7.5m。(3)乌蛇坑水库溢流堰改造为水闸,水闸单孔宽6m,溢洪道下穿迎龙路,长50m,宽6.0m,高2.8m。(4)乌蛇坑水库大坝加固:对乌蛇坑水库大坝迎龙路段进行充填灌浆加固。(5)乌蛇坑水库为小(2)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水闸建筑物级别为5级。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826-2013),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乌蛇坑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括乌蛇坑涌整治、新建桥梁、乌蛇坑水库溢洪道堰改闸、乌蛇坑水库大坝加固等。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合同工期为开工日期至完工验收日期,竣工验收事宜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涉及河道施工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405.28606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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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0日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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