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冬季取暖供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牡丹江招标

关 键 词:黑龙江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 正文内容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冬季取暖供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冬季取暖供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16元/平方米,招标人为黑龙江
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热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超高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冬季取暖供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冬季取暖供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服务供应商经营范围含供热服务内容;
(2)具有承担10000平方米供热面积的资金、设施设备、技术、运营管理、修
缮的专业能力;具有履行合同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
(3)拟参加本项目服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实训用房冬季取暖供热服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
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
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
(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
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
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贵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
(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
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
自然人签章)。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
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下载附件《登记确认表》并填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以登记
确认表信息及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登记确认表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
七、其他
1、供热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根据甲方的需要确定供热面积的增加或减少)
2、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供热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设施(含二网循环泵),包括设
备投入安装、管理维护人员配备、供热运行、供热系统设施维护等。
3、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安装经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水表。
4、为学院师生员工提供舒适的教学、办公温度,供暖末端温度必须达到《黑龙
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
定,室内温度全天不低于20℃。
5、冬季取暖期间派驻管理、维修人员1人,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
加维修人员。
6、定期对供热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处理供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接到甲
方关于供热系统运行故障或温度不达标的通知之后,乙方应立刻组织人员进行
设施抢修,确保及时恢复供热,确保及时达到温度。
7、供热期为每年的10月10
日至次年的4月20日。如遇到特殊天气,供热开始时间可提前,供热结束时间可
延后。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