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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叉口向西140米)人行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 正文内容
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叉口向西140米)人行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叉口向西140
米)人行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803759万
元,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叉口向西140
米)人行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叉口向西140
米)人行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
建工程。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均未列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公开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3.2地点:安阳市
3.3《磋商文件》售
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3.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3.4.1单位负
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
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3.5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加
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
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
七、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叉口向西140米)人行道项目进行竞
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龙云街北侧(梅东路至钢三路)、龙云街南侧北侧(钢三路与龙云街交
叉口向西140米)人行道项目
1.2.采购编号:RZZB-2025-09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见“第二章2条: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
1.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工期:30日历天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9. 采购预算:408037.59元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
建工程。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均未列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公开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3.2地点:安阳市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5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
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
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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