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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厂区生产区域油烟净化器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2025年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 正文内容
2025年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厂区生产区域油烟净化器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厂区生产区域油烟净化器设备项目(二)项目编号:CGXM-C(三)资金来源:(四)项目地点:上海市(五)项目需求:
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浦东厂区生产区域油烟净化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标准采购管理规程和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申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3F员工餐厅油烟净化器使用年限久,内部腐烂严重均须更新。
2.项目名称: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厂区生产区域油烟净化器设备采购项目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油烟净化器到场和安装,质保期24个月。
4.交付期限:60个自然日内。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15%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35%,设备试运行三个月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剩余的5%。每次付款前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6.项目地点:浦东新区领航路100号。
7.验收标准:
符合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的设计与施工规范。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并符合需求中的规格要求。出具验收单,双方验收后签字盖公章。
在设备稳定运行1个月后,供应商需承担负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设备进行环境排放污染因子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给采购方。检测报告作为稳定运行验收的依据。
油烟净化设备需拥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验证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净化效率等核心指标。
二、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的批复。
三、采购需求
要求报名供应商集中勘探现场。对以下需求数据有异议的,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一)油烟净化器设备需求: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油烟净化器
(静电式)
捕集油烟风量不低于7000m3/h、220v
台
1
三楼员工食堂
风管配件
项
1
三楼员工食堂
安装/调试
供应商提供
项
1
三楼员工食堂
1.油烟净化器设备需求数量一台。
2.更换设备后风量需确保在生产高峰时段也能有效捕集油烟,捕集油烟风量不低于7000m³/h,避免油烟弥漫车间。
3.设备必须能够稳定达到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的要求。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达到90%以上,以确保油烟排放浓度限值≤1.0mg/m³,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4.设备还需对油烟中携带的颗粒物进行有效捕集,确保排放气体中的颗粒物含量符合相关标准。
5.油烟净化设备需带臭氧除味功能。
6.设备所含电器元件符合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且设备符合电气安全标准(GB4706.1),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在过载、漏电时提供保护,拥有绝缘性能等。
7.设备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内部应设置符合产品耐火性专项测试标准(GB15930)的防火阀;外壳及内部部分零件采用的防火阻燃材料均应满足等级测试与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8.设备应具备环境适应性与材料标准:油烟净化设备的主体结构及核心部件应选用耐腐蚀、耐高温的优质材料。如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确保设备在高温、高湿度的油烟环境下长期安全可靠运行,不易生锈、变形;内部的集尘片、电极板等关键部件可采用铝或不锈钢材质,且材质厚实,防止在高浓度油烟和腐蚀性气体作用下发生损坏,影响净化效果。
9.设备在运转时应平稳、无震动、无异常噪声,避免对生产车间及周边环境造成噪音污染。
10.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管道连接严密、电气线路铺设规范,且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达到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安装过程中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装人员和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
1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相关技术资料,如安装图纸、调试报告、操作手册等。并对采购人的设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方法、日常维护保养知识、常见故障排除方法等。
12.设备的关键部件应采用模块化、易拆卸的结构设计,方便维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清洗和更换。在设计上应充分考虑维护空间,确保维护人员能够方便地接近设备内部各个部件,进行操作。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生产需要避开生产施工区域做好防护分段进行。
2.施工人员具备《焊接操作证书》《高空作业证书》。
3.本项目金额为闭口包干价,包含所有人工、材料、工具(如:吊车)等。
4.负责清扫处理安装现场的施工垃圾(不含油烟净化器)。
四、供应商资质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净化设备、环保设备销售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我司账期;
(九)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供应商需按指定地点送货,节假日可正常供货;
(十一).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报名要求:(一)…(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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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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