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管理>>项目正文

2025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建立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忻州招标

关 键 词:山西

2025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 正文内容

2025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建立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JNC251-ZB-251022608、SXZB-25096366GZF02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建立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C251-ZB-251022608、SXZB-25096366GZF026/01),已由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以忻州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5】第7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煤矿井下预抽采钻孔和探放水钻孔是防止瓦斯突出和水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煤矿安全规程》每次修改,都把井下钻探作为重点内容,提出“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2018年颁布实施了“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中新增了“探”和“监”两项措施,明确了“探”在瓦斯灾害、水害防治措施中的核心地位和先导作用;明确提出了严格执行井下“两探”要求,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通过安装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探放水AI分析系统,能够增强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规范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确保钻孔的施工质量,有利于落实预抽采作业管理,减少瓦斯、水害发生。

(1)杜绝施工人员谎报进尺、违章操作、打假孔等危及安全的事件发生。

(2)减少监钻工人,实现减人提效。

(3)杜绝工程资料造假。

(4)为安全监管、事后追朔、科学决策提供直观、可靠的手段和证据。

(5)使煤矿管理者实时全面掌握井下瓦斯抽放钻孔施工作业情况,保障钻孔施工质量,减少瓦斯灾害事故发生。

(6)为贯彻落实“三专两探一撤”规定和“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提供技术保障。

2.3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芦子沟煤矿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从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签订合同后7日内,服务方将项目系统及服务设备运至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服务方安排专人进行系统建设,建设完成后,系统及相关设备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双方进行验收,经验收达到项目单位要求验收标准为最终验收。

质保期内,服务方接到项目单位的系统及相关设备故障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果项目单位要求现场维修的,则服务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服务方无偿解决,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质保期满后,服务方应提供系统及相关设备运行出现故障时的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服务方应提供优惠价格,如维修故障需要买方更换设备才能解决,服务方所提供设备价格不得高于本次该设备的投标价。

服务方保证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负责买方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立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为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视频分析主机或矿用本安型打钻监控主机或矿用本安型打钻监控分站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配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视频分析主机(或矿用本安型打钻监控主机或矿用本安型打钻监控分站,产品名称仅供参考,产品功能、技术参数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钻孔轨迹测量仪、矿用本安型钻机开孔定向仪、矿用本安型手机须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证。(产品名称仅供参考,产品功能、技术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即可)。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指煤矿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或矿用打钻管理系统或一钻一视频管理系统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217:30至2025-10-27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